返回 第七一四章 离奇案件  第九特区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爱笔楼]http://m.ibiquzw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第七一四章 离奇案件 (第2/3页)

  根据东埔区提交的案件素材显示,东埔区江边发现鲁荡尸体的那个现场,并不是第一现场,只是他在死后被弃尸的地点而已。

    这种结果让听说了消息的秦禹,顾言,林成栋等人都很意外。因为大家全部是搞刑侦的,从他们的经验来看,一般的暴力抢劫犯,作案动机都充满了偶然性。说白了,抢劫犯可能前一秒还在吃饭,后一秒看见一个有钱人,就马上心里有恶念了,从而突然实施抢劫。

    所以,这样的犯人很大一部分,是不会想着挪动尸体的。他们是为了求财才实施犯罪,那抢完第一时间想的就是走,越快脱离现场越好,怎么可能还会故意挪动尸体呢?

    这样做有啥意义吗?

    他挪动了尸体,不一样会暴露了抢劫的事实吗?而且在挪动的过程中,还可能被发现,造成有目击证人的后果。

    但也有人推测,说鲁荡可能是很早之前就被盯上了,罪犯是事先有预谋的抢劫,所以才会选择杀人,且挪动尸体。

    不过,秦禹听完这话后,心里只感觉这肯定是个不懂刑侦的人做出来的推断。

    如果是事先有预谋的抢劫,那匪徒能不知道鲁荡的身份?他家奉北那么有钱,平时在南沪又开那么好的车,匪徒怎么可能,就抢一些现金和随身物品?绑架不香吗?退一万步说,你就是勒索一下鲁荡,他自己可以调配的现金,都远超于身上携带的。

    警司那边还有另外一种推断,有部分人觉得抢劫犯可能是初次作案,临时起意决定抢劫鲁荡,但却失手打死了对方,从而心里产生恐慌,才想着更换作案现场。但这种可能也充满了矛盾,因为抛尸现场除了那一排脚印外,就再无任何有用线索。不管是鲁荡身上,还是车内都没有采集到指纹,毛发,甚至连鲁荡自己的血液都没有看到……

    这侧面说明,匪徒是个反侦察能力很高的选手,根本不像是初次作案。

    总之,这个案子诡异到了极致。再加上死的是九区来南沪学习的警务学院学生,所以市里高度重度,第一时间组织了专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